各有关部门:
根据《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四)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五)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相关说明
(一)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1名,并按要求填写《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一览表》,表中注明教学课时,教学科研获奖情况(要求写出近五年所获奖励名称、颁奖部门、个人排序)。
(二)人事处汇总材料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三)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遵循“各种奖项一般三年内不兼得,同一奖项须间隔五年以上方可申报”的原则,严格遵守推荐程序。
请各有关部门于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前将《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生命楼B611室)。
联系电话:87851
联系人:梁继红
E-mail:liangjh@bmie.neu.edu.cn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2016年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