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外语应用能力,帮助我校教师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出国人员外语合格标准,促进国际学术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与东北师范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合举办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拟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选拔,申请各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外语成绩未达标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地点 类别 | 东北师范大学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
两阶段班 | 周末班 | 周末班 | |
报到时间 | 1月8日(周日) | 3月1日(周三) | 3月3日(周五)上午 |
入学测试 时间 | 1月9日上午 | 3月3日上午 | 3月3日(周五)下午 |
培训时间 | 1月9日— 1月24日 5月29日—6月28日 | 3月3日—6月28日 每周五、六、日、一 | 3月3日—6月25日 每周五、六、日全天 |
培训学时 | 不少于300学时 | 360学时 | |
培训 考试地点 | 东北师范大学 净月校区 | 大连外国语大学 旅顺校区 | |
考试时间 | 2017年6月28日 |
三、培训费用
(一)学费:东北师范大学6500元/人(含教材、资料);大连外国语大学7000元/人(含教材、教辅资料)。学校为首次参加培训并结业考试合格的教师全额报销学费。
(二)食宿、交通费:根据个人消费情况确定,费用自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师,特别是没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出国访学,提升国际交流能力,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国际交流,安排好申请出国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根据自身实际和时间安排审慎选择两阶段班或周末班,确保完成校内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任务。
(三)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一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试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四)参加培训的老师须按照要求遵守有关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和生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并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规定培训时数的,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五)有关地址、住宿、联系方式等事项见附件或培训部网站通知。
(六)申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到所在部门报名,各有关部门于12月15日17:00前将《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表》报送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主楼1308),联系电话:83681236。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neu81236@163.com。
另,提醒各位教师注意,自2015年起,美国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了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接受留学人员的单位制定,请申请赴美留学的教师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附件:
1.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高级培训班简章(长春)
2.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招生简章(大连)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