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有关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高端装备、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计划的有关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进行转发并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参见附件文件。
申报人员应同时符合《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教师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后,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汇总各部门推荐情况后,报送学校出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组织报送推荐人选。
三、相关说明
请各有关部门根据申报实际情况,在4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eu81236@163.com,联系电话,83681236。
附件:
1.《关于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92号)
2.《关于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高端装备人才培养计划(第三批)的通知》(外专办发〔2017〕91号)
3.2017年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4. 2017年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高端装备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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