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负责人员都要在学生进行实验教学、实习之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卫生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要求其掌握防火灭火的方法,要做到人人应知应会。
二、建立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各实验室人员负责本室安全卫生工作。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落实到人,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实验室人员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熟悉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研究生的实验由导师负责,安排人员指导。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
四、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擅自动用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损失。
五、非本实验室人员和外来学(实)习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种设备,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有本室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操作。
六、实验室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道路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未经学校公安处同意,严禁在走廊堆放杂物和打隔断阻挡安全通道。
七、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公共场所,室内严禁吸烟。
八、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以便于消防器材的取用。熟悉掌握本实验室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
九、电源、电闸附近禁止摆放易燃物品和仪器设备,防止因电源打火造成火灾;一旦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关掉电源。安装电源、电闸要到指定的管理部门申请,不得私自乱接(拉)电线。
十、实验用电热设备(电炉子、电烙铁)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使用,用后及时切断电源。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做饭做水,如发现有违章使用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要酌情赔偿并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下班时要清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打扫干净,关闭所有仪器,切断电源,关好照明设备、门窗和水龙头,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对易燃的杂物必须及时清理,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失火和跑水。
十二、实验室不允许堆放私人物品,要及时清理,定期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应立即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四、严格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机溶剂要有专柜存放,并有专人负责。
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